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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完好无损,女工人要55岁办理退休,为什么?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3-10-10 11:18:36    文字:【】【】【
摘要:有一个网友给我留言哭诉:她本应该50岁退休,但因为档案问题,现在要晚五年,55岁才能退休,关键是档案还完好无损,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社保行]能为大家提供哪些社保服务呢?

服务范围:中国·北京

核心业务:代办退休、认定视同工龄、档案整理等;

基础业务:社保代缴、公积金缴纳、社保身份变更、社保异地转移等;

有一个网友给我留言哭诉:她本应该50岁退休,但因为档案问题,现在要晚五年,55岁才能退休,关键是档案还完好无损,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网友是一位姓张的女士,张姐1972年生人,1990年中专毕业,18岁参加工作,进入一家国企工厂上班,全民所有制合同制工人身份。2000年国企改制,她被迫下岗,自谋职业。单位把档案调出后,不知咋回事,档案落在她自己手里。她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索性就把档案拿自己手里。她说档案当初交到她手里的时候就没有密封,里面的招工表、体检表、各种合同材料都有。***关键的是档案中有证明她工人身份的招工单。

张姐因为没有学历,也没有一技之长,只得从事一些低端岗位工作,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己交着社保。生活压力很大,她一直盼着能早日退休。今年6月,张姐就要满50周岁了。张姐听说,对于在企业工作10年的女性,即便是转为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仍然是50岁。另外,张姐原来在国企本身就是工人身份,有招工单可以证明。按规定就应该50岁退休。

但是,张姐拿着档案去办理退休时,社保服务中心说她的档案是自己保管,没有密封,他们无法接收,需要按照无档案人员来处理。这种情况一方面丢失十年的视同缴费年限,另一方面只能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来退休,这意味着张姐需要等到55岁才可以退休!整整晚五年才能拿到养老金。

我们来看一些官方的文件:

根据《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1〕20号),女性灵活就业者参加职工社保的退休法定年龄为55周岁。

在2002年的《关于执行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有关规定的复函》中规定,凡是有国有企业工作经历,在(劳社部发〔2001〕20号)下发前解除劳动关系,女职工可以在达到缴费年限15年时,允许按照(国发〔1978〕104号)退休。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综合以上几个文件来看,女性灵活就业者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是可以在50周岁退休的。而且张姐都符合条件:在国企工作满10年、在2001年之前从国企下岗、缴费满15年。

女职工之前在企业工作10年,之后转为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仍然是50岁,但是你必须要提供档案,否则不能认定自己的身份,空口无凭。这样只能55岁办理退休,这就等于推迟了5年领取养老金。另外,对于档案没有密封、一直拿在自己手里的人来说,无法证明里面的材料都是原始的而完好无损的,所以社保部门按规定是不能接收的。

档案到底有什么作用?没有档案可以办理退休吗?档案丢失了怎么办?档案一直拿在自己手里会怎么样?

办理退休不一定 要档案,没有档案也能办退休。档案针对不同人群,有不同的作用。有的人有档案,但档案里的材料无法带来政策规定的退休权益,有也等于没有。有的人本来有档案,按照政策规定,档案里的材料也能给自己带来退休权益,但档案丢了或档案材料缺失,如果无法补办或提供其他材料变通,那么原本可以享受的退休权益就没有了。

档案有什么作用?

一般来说,目前职工档案主要有以下三个作用。

1、证明职工身份

国家规定女性法定退休年龄为: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到底是干部还是工人,主要通过单位提供的退休申请资料,职工档案、社保系统参保身份来综合判定的。职工档案材料怎样判定你是干部还是工人,主要看你***次参加工作时,档案里是招工表还是报到证。招工表等于是工人,报到证等于是干部。除了招工表,另外还要看转正定级表等材料。

2、特殊工种认定

特殊工种可以提前五年退休。从事特殊工种满足相应年限,比如说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工作岗位需要工作满10年,井下高温低温工作岗位需要工作满9年,其他有毒有害工作岗位需要工作满8年,那么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可以提前退休。重要依据是职工档案中每年的工种记载,过去的时候都是有工资调级表,现在一般都有人社部门每年审批的特殊工种从业登记表。

3、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在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社保缴费年限,在办理退休手续时,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为累计缴费年限来计算养老金。而视同缴费年限是需要有职工档案来认定的,如果没有职工档案,那么可能导致退休时无法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待遇。

4、认定年龄

国家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档案丢失怎么办?

一般来说,档案都是存放在所在单位或人才市场等,是不会轻易丢失。如不小心丢失,有如下补救措施:通过单位向当地人社局申请补建档案并将补建的职工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等个人资料报人社局备案。单位需要补充的职工资料有:工龄确认表、招聘备案表、工资验封卡以及劳动合同和招聘录用手续还有知青登记表和入伍登记表和退伍登记表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对不能补齐的材料可提供其他社会资料记载和证明。如因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档案丢失致使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则由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决并落实相关待遇。

档案在自己手里怎么办?

档案拿在自己手里看似非常俺去,其实这种做法不可取。一方面,你自办理退休不一定 要档案,没有档案也能办退休。档案针对不同人群,有不同的作用。有的人有档案,但档案里的材料无法带来政策规定的退休权益,有也等于没有。有的人本来有档案,按照政策规定,档案里的材料也能给自己带来退休权益,但档案丢了或档案材料缺失,如果无法补办或提供其他材料变通,那么原本可以享受的退休权益就没有了。拿着的档案再移交档案管理部门或者社保档案审核部门时,有关部门可能会拒绝接收。这种情况下,需要寻根溯源找到原先档案管理部门,做档案有效性认定以后,通过相关部门进行转移。另一方面,个人保管档案,风险性大。

所以,无论什么情况,档案流入自己手中,应当抓紧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当地的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机构都会有相应的部门设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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